無人機玩家爭取「空拍權」:從台灣禁航區到國安疑慮,各國規定大不同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最新報告指出,無人機的普及已經成為全球趨勢,各國都在努力平衡科技應用與潛在風險。近期台灣禁航區擴大,引發無人機玩家對「空拍權」的討論與抗議,這場爭議也反映了全球各國在無人機管理上的共同挑戰。

數據發現:無人機應用快速擴張

數據顯示,無人機應用範圍正快速擴大,從最初的休閒飛行和空拍攝影,逐漸延伸至農業巡檢、物流配送、災害救援等多個領域。根據ICAO 2020年12月公布的《無人機系統範本法規》(Model UAS Regulations),無人機的應用已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

這份報告指出,無人機的多重角色不僅推動了低空經濟的發展,也帶來了新的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挑戰。例如,無人機可以提高農業效率,但同時也可能被用於非法監控或恐怖攻擊。

解讀意義:平衡科技應用與公共安全

根據ICAO的研究,無人機不應單純以機型或用途管理,而應根據「操作風險」制定不同程度的監管要求。這包括無人機的重量、飛行高度、操作環境、是否在人口密集區飛行,以及能否影響其他航空器等因素。

數據顯示,全球各國正在逐步建立風險分級管理系統,以確保無人機的安全使用。

除了風險分類,ICAO還提出了幾項無人機監管的共同原則建議,包括無人機註冊與身分管理、操作者資格與教育訓練、空域管理與禁限飛規範、商業營運與安全責任等。

產業影響:各國的無人機管理策略

各國對無人機的管理策略各不相同,但都旨在平衡科技應用與公共安全。以下是一些主要國家的管理措施:

台灣:《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台灣主要用於監管無人機的法規為2018年修訂後的《民用航空法》與2019年新訂的《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法規要求250公克以上的無人機須至民航局完成註冊,註冊後號碼須標示在無人機身,以供辨識。

根據無人機重量和用途不同,操作人亦須符合相應資格要求。一般遙控無人機飛航高度不得超過距地面或水面400呎(約120公尺),且不得進入禁航區、限航區及機場周邊等限制空域。

此外,法規也授權地方政府,與相關中央主管機關協調後公告禁限航區域,包括部分政府機關、國家公園、古蹟、文化資產、自然保護區、水庫、關鍵基礎設施及其他具有公共安全、國防或文化保存需求之場所。

中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

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民用無人機生產國,對全球市佔有重要地位。光是大疆全球市佔率就高達七成。中國政府也逐步建立起完整的飛行管理制度,2024年開始施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要求民用無人機皆須實名登記,並依機型大小建立分級管理制度。

中國明列出管制空域,包括航空與國防相關區域、國家安全設施、公共基礎設施、電磁與導航設施、文化與重要場所等。

此外,中國民航局今年5月成立「低空安全司」,負責統籌低空安全與發展、飛行服務平台及相關監管工作。

日本:《航空法》+《小型無人機等飛行禁止法》

日本的無人機管理制度起源於2015年的「首相官邸無人機事件」。2015年4月,一架搭載攝影機及微量放射性物質的無人機墜落於時任首相安倍晉三的首相官邸,引發社會對無人機遭用於恐怖攻擊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疑慮。

事件後,日本同年修訂《航空法》,首次建立無人機飛行管理制度,規範飛行高度、空域及方式;2016年則制定《小型無人機等飛行禁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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