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億現金大放送?花蓮縣府撤回礦石稅,張峻喊普發一萬:不舉債、財源從哪來?

根據花蓮縣政府今(27)日公布的財政數據,116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將較115年度大幅增加24.65億元。這筆意外之財,立刻點燃了地方政治的火藥庫。

花蓮縣長參選人張峻隨即開出政策支票:只要縣府依法提出追加預算並獲議會支持,就能在不新增舉債的前提下,向每位符合資格的縣民普發現金1萬元。以花蓮縣約31萬人口計算,總經費需求約31億元,差不多就是中央多給的那個數字,再加上一點縣庫老本。

24.65億的財源怎麼來?中央統籌款增加是關鍵

張峻指出,縣府27日引用財政部最新資料,確認116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將比115年度增加24億6500萬元。這筆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剛好是撤回礦石稅續徵案的最佳理由——縣府自認財政結構已經改善,不需要再靠徵收礦石稅來撐場面。

從數字面來看,中央統籌款增加24.65億,確實給了縣府更大的財政運作空間。但問題在於:這筆錢是一次性的稅收成長,還是結構性的長期增加?如果是前者,把這筆錢直接發光,明年預算就會出現大洞。財政紀律不是看一年,是看三年、五年。

根據縣府公布的114年度決算審定結果,當年度歲入歲出仍有賸餘,年底也保有一定規模的累計餘絀。加上115年度總預算規模超過400億元,縣府在這次追加減預算中,也直接動用以前年度的歲計賸餘來支應新增支出。換句話說,花蓮的財政體質確實比前幾年健康一些。

但關鍵問題來了:這24.65億的統籌款增加,是中央給的「一次性紅包」還是「常態性加薪」?如果是前者,普發現金就是挖東牆補西牆;如果是後者,才真的有長期規畫的空間。這點,縣府和張峻的估算顯然有落差。

普發一萬 vs. 國旅補助2.4億:雙引擎真能發威?

張峻的算盤是這樣打的:普發31億元創造民間消費動能,再加上縣府已經編列的2億4365萬元「花蓮永續×留客加碼」國旅補助,形成「外來觀光消費+在地民生消費」雙引擎。他估算,一家五口可領5萬元,這筆錢會流入傳統市場、餐飲、零售、農特產品、交通運輸及服務業。

表面上看,這套組合拳打得漂亮。但仔細想想,普發現金的乘數效應真的能如預期擴散嗎?根據過去幾次中央發放振興券的經驗,現金補貼的邊際消費傾向大概在六成到七成左右,也就是說,31億發下去,真正多出來的消費大概只有20億出頭。剩下的,可能進了存款、可能拿去還債、也可能流到外縣市電商平台。

從產業面來看,張峻把普發現金和國旅補助綁在一起的論述,其實藏著一個矛盾:國旅補助是「救急不救窮」的短期措施,普發現金如果是「財政改善成果還於鄉親」,那應該是常態性制度,而不是一次性紅包。兩者的政策邏輯不同,硬湊在一起,反而讓人覺得是選舉算計大於財政規畫。

張峻強調,他主張的不是借錢發放現金,而是善用財政改善後的新條件,同時保留必要的防災經費及財政安全準備。這番話顯然是在回應外界對「花蓮會不會破產」的疑慮。根據縣府公開的財政資料,花蓮目前確實具備不新增舉債就發放1萬元的表面條件——但「不舉債」不等於「財政永續」,這筆錢發完之後,明年的社會福利預算、公共建設經費從哪裡來?

數據背後的啟示

把這整件事攤開來看,核心問題只有一個:花蓮縣政府撤回礦石稅續徵案,到底是財政結構真改善,還是為了某種政治目的在「做帳」?

張峻提出的普發現金方案,從數字上確實「算得過」。但財政紀律不能只看一年的加減法,更要看長期的結構性平衡。花蓮縣府如果真的想讓鄉親有感,與其發一次性的1萬元,不如把這24.65億的統籌款增量,用來補足長期不足的社會福利、或是投入具備長期回報的基礎建設——這才是真正「財政改善成果回到鄉親手中」的務實作法。

編輯觀點:從財政專業角度來看,張峻的普發現金提案,政治意義大於實質經濟效益。31億元的發放規模,對於一個年總預算超過400億元的縣市來說,並非天文數字,但問題在於「可持續性」。中央統籌款的一次性增加,不應該被視為常態性財源。如果花蓮縣府真的想展現財政紀律,不如將這筆錢投入「地方創生基金」或「產業轉型準備金」,讓財政改善的成果能夠持續滾動,而不是曇花一現。對一般縣民來說,與其領一次1萬元,不如換來更穩定的公共服務和就業機會。你說對吧?

從目前公開的財政資料來看,花蓮確實具備推動普發1萬元、不新增舉債的帳面條件。但「有條件」和「應該做」是兩回事。張峻把話說得很漂亮:「只要花蓮縣府願意依法提出追加預算,並獲得縣議會支持,就能讓財政改善的成果回到鄉親手中。」但關鍵就在那個「只要」——預算送進議會之後,會有多少議員買單?財政紀律的辯論才剛剛開始。

你的下一步:別只看1萬元,問問更多

身為花蓮縣民或關心地方財政的讀者,與其在網路上爭論「該不該發錢」,不如實際做三件事:第一,上網查閱花蓮縣政府公布的114年度決算報告和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書,看看到底有沒有「隱藏版」的財政缺口;第二,打電話或寫信給選區的縣議員,問他們對這筆預算的態度;第三,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讓更多鄉親知道——31億不是小數目,每一塊錢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財政改善的成果不該被政治操作稀釋,而該被嚴格監督。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花蓮普發現金1萬元的財源真的夠嗎?

根據縣府公布的數據,116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將增加24.65億元,加上114年度決算賸餘和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帳面上確實足以支應約31億元的普發經費而不需新增舉債。但這筆錢是否應該一次發完,還是保留作為長期財政規畫,才是真正的爭議所在。

普發現金和國旅補助可以同時領嗎?

可以。張峻提出的方案是兩項政策同步推動——普發現金針對花蓮縣民,國旅補助針對外地觀光客,兩者目標對象不同,可以同時執行,形成「外來觀光消費+在地民生消費」的雙引擎效果。

花蓮縣府撤回礦石稅續徵案代表什麼?

縣府以「財政結構改善」為由撤回礦石稅續徵案,主要依據是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將增加24.65億元。這代表縣府認為不需要再靠徵收礦石稅來填補財政缺口,但也引發外界質疑——這是否只是選舉前的政治操作,而非真正的財政紀律改革。

普發現金1萬元需要議會通過嗎?

需要。張峻明確表示,必須由縣府依法提出116年度追加預算,並經過花蓮縣議會審議通過後,才能正式發放。這意味著後續的議會攻防將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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