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戰爭中,無人載具的應用已成為不可或缺的一環。台翔航太公司代理總經理呂宜諠提出,為了因應日漸複雜的戰場環境,國軍採購制度必須做出調整,以「任務能力規格」取代「傳統品項規格」。這一策略能否讓國軍在未來的戰場上佔得先機?
任務能力規格:因應技術與戰場變化的新思路
呂宜諠強調,面對無人載具技術的快速進步,國軍採購制度必須更具彈性。他認為,國軍應明確提出所需的任務能力、性能指標及作戰情境,而不是僅限於特定的產品規格。這種「任務能力規格」的採購方式,允許廠商在履約期間內,依技術演進進行迭代升級,避免簽約時的規格在交付時已經落後。
美國實務作法的借鏡
吕宜諠建議,國軍可以參考美國的實務作法,採用「合格供應商名單與框架協議」採購機制。這種模式下,資格審查一次到位,之後根據作戰需求隨時下單,將單案載具籌獲時程由「年」縮短為「月」。此模式是美國DIU之CSO(Commercial Solutions Opening)機制與Replicator計畫近年所推動的成果。
分批滾動式採購與常態回饋機制
除了採購制度的調整,呂宜諠還提出,國軍應採取分批滾動式採購,並搭配戰備庫存輪替。對於軟體及韌體的升級,採用認證制,不必整案重驗,確保部隊手上的裝備始終是最新版本。此外,建立第一線操作部隊的常態回饋機制,讓戰場需求直接進入下一輪產品規格,這是在俄烏戰場經驗中,無人載具戰力得以持續領先的關鍵。
測試法規、場域及頻譜制度的完善
呂宜諠指出,無人載具的迭代速度最終取決於測試驗證的速度,而測試驗證的速度則取決於法規、場域與頻譜三項基礎建設是否完備。他建議,明定反制無人載具系統的測試法源,並指定常設海域的試飛走廊,使測試流程更加高效。測評標準應對接國際軍規規範,使民間場域的測試結果能與軍方驗收及盟國認證互認。
從產業面來看,無人載具的採購制度調整不僅能提升國軍的戰備能力,更能促進國內相關產業的發展。透過「任務能力規格」的採購方式,廠商能夠在市場需求的驅動下,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形成良性的產業生態圈。
行動呼籲
面對未來戰場的挑戰,國軍的採購制度調整已刻不容緩。讀者們,不妨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決策者,你會如何平衡技術進步與軍事需求,以確保國家的安全?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是「任務能力規格」?
「任務能力規格」是指在採購無人載具時,國軍明確提出所需的任務能力、性能指標及作戰情境,而不是僅限於特定的產品規格。這種方式允許廠商在履約期間內,依技術演進進行迭代升級。
為什麼需要建立常態回饋機制?
建立常態回饋機制可以讓戰場需求直接進入下一輪產品規格,這是俄烏戰場經驗中,無人載具戰力得以持續領先的關鍵。這樣的做法可以確保裝備始終符合實際作戰需求。
如何加快無人載具的測試驗證速度?
加快無人載具的測試驗證速度需要完善測試法規、場域及頻譜制度。具體措施包括明定反制無人載具系統的測試法源,指定常設海域的試飛走廊,以及測評標準對接國際軍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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