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農曆春節期間,花蓮鯉魚潭發生天鵝腳踏船翻覆,導致一名九歲男童不幸溺斃的悲劇,引發社會對水上活動安全的廣泛關注。這起事件,疑似因一旁動力快艇的浪花衝擊所致,凸顯了「載客小船」與「無動力浮具」這兩類水上運具在管理上的複雜性。外界普遍呼籲各縣市應儘速訂定自治管理法規,以避免類似意外再度發生。桃園市作為其中一環,其境內目前僅石門水庫有動力載客小船業務,市府已對此提出說明,強調現行已有專法規範與管理。
各方反應:九縣市水上運具管理漏洞引擔憂
事實上,此次鯉魚潭事件後,外界普遍擔憂全台部分縣市在水上活動管理上可能存在漏洞。根據相關調查,截至目前,包括花蓮縣、桃園市、嘉義市、雲林縣、新竹縣、新竹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九個縣市,針對動力載客小船與無動力浮具這兩種水上運具,皆尚未訂定專屬的自治管理法規。這樣的管理空白,恐將形成潛在的安全風險,讓民眾在從事水上活動時的安全保障蒙上一層陰影。
桃園市府說明:石門水庫載客小船已有專法規範
針對外界的疑慮,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明確指出,桃園市境內唯一經營動力載客小船業務的場域就是石門水庫,而該區域的營運已有一套完善的管理體系。觀旅局進一步說明,除了中央主管機關交通部航港局所主政的《船舶法》及《小船管理規則》提供總體規範外,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也依據《石門水庫船筏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與桃園市渡船遊艇公會及各業者共同簽訂了《石門水庫載客小船經營契約書》。這些契約與規範,已涵蓋了營業小船的硬體設備檢查、消防救生措施、應急準備方案、註冊與執照管理,乃至於日常經營管理等各個層面,提供了明確且具體的管理依據。
後續觀察:市府將研議強化管理與自治條例必要性
值得注意的是,石門水庫的載客小船業務係由北區水資源分署依據《石門水庫蓄水範圍船筏管理要點》特許經營。觀旅局表示,儘管目前已有專法規範與管理,市府仍將持續依據產業實際需求,與相關單位深入討論是否有必要再另行訂定地方自治條例。此外,針對現行經營管理中可能需要加強提升之處,例如調高乘客傷害險或業者責任險的保障額度等可行性,市府也將與北區水資源分署及桃園市渡船遊艇公會共同研議,評估是否能將這些強化措施納入現行的經營契約規範內,確保水上活動的安全性能夠持續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