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市一對11歲和14歲的表姊妹因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20歲的周姓男子,離家後失聯多日。家屬四處尋找未果,最終警方透過手機定位,在台中市的一間旅館內找到了兩名少女及其同行的周男。警方訊後認為周男涉嫌違反略誘罪,已依法移送偵辦。
略誘罪與和誘罪的差異
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事件時有所聞,但每起案件背後的法律責任卻大不相同。根據刑法規定,「和誘罪」與「略誘罪」分別適用於不同的情況。
和誘罪是指行為人以勸說、利誘等方式,使未成年人在自己同意的情況下離開家庭或其他依法具有監督權的人。例如,成年人說服未成年的情侶離家同住,就可能構成和誘罪。
然而,如果未成年人是基於自己的意思主動離家,並未受到他人引誘或勸說,則不符合和誘罪的構成要件。
略誘罪則是指行為人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思的方法,使被害人脫離家庭或監護人的保護。法律對未滿16歲者提供更高程度的保護,因此即使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是出於自願而離家,只要是受到他人引誘,依法仍以略誘罪論處。
從產業面來看,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問題不僅涉及家庭關係,更觸及網絡安全和青少年心理健康。家長應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避免孩子因一時衝動而成為有心人士的目標。
本案的法律後果
以本次事件而言,這對11歲和14歲的表姊妹尚未滿16歲,依刑法第241條規定,周男仍可能成立略誘罪。最終是否構成犯罪,仍需由司法機關依個案事實及證據認定。
家長的防範措施
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原因多樣,可能涉及網路交友、受人誘騙,或家庭衝突等因素。法操建議家長平時以尊重、理性的方式與子女溝通,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不僅有助於減少衝突,也能降低未成年人因一時衝動離家,甚至遭有心人士利用的風險。
行動呼籲
如果你是家長,請定期與孩子進行開放性的對話,了解他們的交友圈子和網路活動。若發現孩子有離家的跡象,應立即尋求警方或專業機構的幫助,共同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是略誘罪?
略誘罪是指行為人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思的方法,使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監護人的保護。
什麼是和誘罪?
和誘罪是指行為人以勸說、利誘等方式,使未成年人在自己同意的情況下離開家庭或其他依法具有監督權的人。
未成年人離家出走有哪些常見原因?
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原因多樣,可能涉及網路交友、受人誘騙,或家庭衝突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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