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判17年重刑:堅稱「沒圖利、沒貪污」絕不屈服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因涉入京華城容積率與政治獻金等案件,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貪污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四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7年,同時褫奪公權6年。面對此一判決,柯文哲於晚間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及律師團召開國際記者會,強力駁斥所有指控,堅定強調「我沒有圖利、我沒有貪污,我非常坦蕩」,並公開向執政當局喊話,表示「賴清德,我絕對不會投降」、「賴清德,我不會屈服的。」

事實陳述與當事人回應

臺北地方法院於今日對柯文哲涉及的案件做出判決,認定其在京華城案中構成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並涉及政治獻金案的公益侵占及背信罪,最終裁定17年有期徒刑及褫奪公權6年。判決出爐後,柯文哲隨即召開記者會,多次重申自身清白,認為司法應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旨在維持社會公平正義,不應淪為政治工具,更不應成為執政者打壓在野黨的手段。他強調,司法審判應遵守程序正義,以證據為基礎辦案,而非「編故事」定罪。

柯文哲指出,在此次審判中,他觀察到證據法則遭到拋棄,證詞被選擇性採信,程序正義蕩然無存,認為這並非一個法治國家的審判,而是一場「政治操作下的司法表演」。他提到,一年多前,北檢與廉政署曾大規模搜索其住處及民眾黨中央黨部,當時的理由是質疑其購買商辦的資金來自沈慶京的賄款,以及京華城容積率審議缺乏法源依據,並指控其家中有不明財產及金流。然而,最終卻是以一筆他聲稱毫不知情的210萬元政治獻金,作為判處其13年貪污重刑的依據,他認為這完全是「構陷」。

各方反應與司法程序疑慮

針對判決結果,柯文哲嚴詞批評檢察官在京華城容積率獎勵案中,明知其屬行政裁量權範圍,卻故意曲解法令、隱匿有利證據、不查證金流,並以不實內容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他強調,自己既未圖利也未貪污,並要求執政當局的司法單位應說明當初搜索的理由與證據。柯文哲表示,在長達一年的調查中,並未查到任何不法金流,且經過多次審訊,沒有任何公務員或都委會委員指證他曾要求如何處理容積率,質疑若他未參與,何來圖利之說?

柯文哲更質疑審訊過程中,法官「幾乎從來不問問題」,而是「順著檢方虛構的故事在辦案」,他認為法官未能獨立審判,且用「虛構1500萬」無法定罪,最終卻以「210萬」政治獻金判他貪污,並透過朱亞虎的認罪來定他的罪。他進一步表示,監察院2023年的糾正文,最終演變為民進黨2024年總統大選的政治武器,並結合內政部、地檢署、廉政署及特定媒體共同製造此案。柯文哲強調,台灣的司法信任度本就不高,此案後恐將使司法更為脆弱,並憂心公務體系未來將更不願意做事。他最後表示,這場審判「還不是結束」,將持續阻止司法淪為政治工具。

後續觀察

此案的判決結果及其引發的各方強烈反應,已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柯文哲及其民眾黨對於司法公正性與程序正義的質疑,以及他對抗司法判決的堅定立場,預計將對臺灣政壇產生進一步的影響。此案後續的法律程序發展,包括上訴與相關爭議,將持續受到各界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