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億新屋高中泳池活動中心為何淪為蚊子館?一場公部門與民間廠商的雙輸啟示錄

一個數字震驚了所有關注桃園教育資源分配的人:5.7億元。這是新屋高中多功能活動中心的造價,內含一座溫水游泳池、籃球場、羽球場與體適能健身空間。2021年1月風光竣工,2022年1月正式對外營運,結果呢?簽了五年的約,廠商撐不到三年就認賠殺出,去年8月31日提前解約。學校收回後又放了四個月,直到今年1月才重新開門。一間造價逼近六億的公共建設,從完工到真正穩定服務地方,整整浪費了將近三年半的光陰。

這不是單一個案,這是台灣公共建設「蓋完就丟」症候群的又一力作。當審計處的報告白紙黑字寫下「管理規劃不周延」,我們要問的其實是:我們到底還要花多少錢,才能學會把一個場館「經營」好,而不只是「蓋」好?

表象:一樁看似合理的促參案件,從頭到尾都怪怪的

回頭看這條時間線,你會發現每一步都走得匆忙。2016年新屋國中改制為高中,同步規劃這座活動中心;2021年1月完工,同年4月15日就火速與民間機構簽訂營運移轉契約(OT),每年權利金30萬元,許可期間五年。從建築物點交到簽約,中間只隔了三個月——三個月夠不夠讓校方釐清這棟建築的維養成本、水電耗能、設備折舊?夠不夠做市場調查、了解附近居民的使用意願?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廠商也不是笨蛋,進場後才發現代誌大條。根據審計處的決算報告,業者反應場館設備維護、水電等營運成本偏高,加上民眾付費使用意願有限,經營效益不如預期。說白話就是:賺的連電費都不夠付。2024年11月廠商提出提前終止契約,雙方協議後,去年8月31日正式斷開關係。從2022年1月25日正式開張到2024年11月提出解約,實際對外營運時間連兩年半都不到。

這不是廠商能力問題,是結構問題。公共建設的OT案最常見的盲點就是:公部門用「蓋房子」的邏輯在算帳,民間單位卻得面對「經營生意」的現實。五億七的建物,水電空調一個月燒掉多少?游泳池的加溫系統、水質過濾、救生員人力,這些都是剛性成本。簽約前如果沒有完整的財務試算與在地需求調查,權利金30萬不過是個笑話——廠商賠的是每個月的營運赤字,誰還在乎那一年30萬?

真相:審計處的報告,揭開了比想像中更難看的瘡疤

如果只是廠商營運失利,那頂多算一次失敗的招商。但審計處去年總決算報告點出的問題,遠遠不只如此。

報告直指:新屋高中在收回場館後,並未研擬完整的經營管理策略,包括場館定位、營運模式及財務管理措施都欠缺整體規劃。這句話很狠——它等於在說,學校從頭到尾沒有想清楚「這棟建築物要拿來幹嘛」。是要服務校內師生?還是對外開放給社區?收費標準怎麼訂?寒暑假怎麼調整?這些基本問題,在委外前沒想清楚,收回後還是沒想清楚。結果就是放著四個月,什麼事都沒發生。

另一個更細微但更致命的缺失,是委外營運管理資料保存不完整。這什麼意思?意思是廠商這兩年半到底怎麼虧錢的、哪些設備損耗最高、什麼時段使用率最低、顧客抱怨最多的項目是什麼——這些關鍵數據,校方可能根本沒有完整留存。沒有數據,就沒辦法分析;沒辦法分析,就沒辦法提出改善方案。連檢討的依據都沒有,是要怎麼進步?

數據斷層是台灣公共建設最被輕忽的致命傷。一個OT案結束,廠商走了,數據也跟著走了,公部門就像一個失憶的房東,只知道房子收回來了,卻不知道前一個房客為什麼繳不出房租。然後呢?重新招商,重新踩坑,重新失敗。沒有數據累積,就沒有學習曲線;沒有學習曲線,就永遠在犯同樣的錯。

各方角力:教育局的「未來四年計畫」,能止血嗎?

面對審計處的質疑,教育局的回應是:未來四年將分階段優化活動中心設施,其中溫水游泳池將再委託專業民間機構營運,其他場地則由新屋高中自行統籌運用及維護。同時要求學校依檔案管理規定,強化營運及財務資料保存。

聽起來很合理,對吧?但請注意兩個關鍵字:「再委託」與「分階段」。游泳池又要委外了——這次有學到教訓嗎?有沒有先做市場調查?有沒有估算過在地居民每個月願意花多少錢在游泳上?周邊有沒有其他競爭場館?這些問題,教育局的回應裡一個字都沒提到。至於「分階段優化」,白話文就是:先花四年慢慢想,邊想邊修,邊修邊看。四年後,這棟建築從竣工算起已經超過八年了,折舊都不知道吃掉多少價值。

話說回來,教育局不是沒有意識到問題,但這個「再委外」的決定,透露出一種無奈的慣性:公部門編制內沒有足夠的場館經營人才,只能繼續外包,賭下一個廠商更厲害。但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廠商,是合約設計、風險分攤、與數據管理機制。這些結構性的坑不填,換一百個廠商結果都一樣。

深層影響:這不只是新屋的事,是全台灣鄉鎮級公共建設的縮影

新屋高中活動中心的案例,如果只看成一個地方學校的行政疏失,那就太小看它了。這其實是台灣過去二十年來,各級政府瘋狂興建大型公共場館後,普遍遇到的「維運黑洞」。從各地國民運動中心到鄉鎮級的親子館、游泳池,蓋的時候新聞稿發得風風光光,啟用後才發現營運收入連水電費都打不平。

關鍵在於:決策者在規劃階段,從來沒有把「長期維運成本」當作核心參數。他們看的是工程預算執行率、是剪綵日期、是選舉支票兌現。至於這棟建築每個月要燒多少錢、誰來付、怎麼付,那是後面的事。後面的事,後面的人煩惱。結果就是新屋這個案例:五億七的建設經費砸下去,換來的是將近三年的營運空窗期與一次失敗的招商經驗。

對新屋在地居民來說,這座活動中心本來可以是社區的重要生活節點——孩子學游泳、年輕人健身、長者做復健。但實際情況是:開開關關、廠商換來換去,民眾根本搞不清楚今天到底有沒有營業。信任感一旦流失,要再把人找回來,難度比從零開始更高。

未解之問:下一次,我們學乖了嗎?

審計處的報告寫得再犀利,終究是一份事後檢討。真正讓人在意的,是接下來怎麼走。教育局說未來四年要分階段優化,但我們看不到具體的財務目標、看不到使用率預估、看不到如果第二波招商又失敗的備案。四年後,如果游泳池又沒人要標,學校打算怎麼辦?

還有那個至今沒有答案的核心問題:一個造價五點七億的活動中心,每年的合理維運成本到底是多少?這些錢,應該由誰來買單?是使用者付費?還是公部門補貼?如果是補貼,補貼多少才算合理?這些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但絕對不能沒有討論。偏偏在台灣的公務體系裡,這種討論往往被視為「製造麻煩」,最後就是大家裝作沒事,等下一次炸彈爆炸。

新屋高中的活動中心,現在重新開放了。但在那扇玻璃門的後面,堆積的是一整疊沒人整理的管理數據、一份還沒寫完的經營計畫、以及一個不知道該怎麼填補的財務黑洞。我們花了五點七億蓋了一棟漂亮的建築,但我們還沒有花足夠的力氣,去學習怎麼讓它活下來。

這件事,從來不只是一所學校的事。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新屋案暴露的是台灣公共建設「重建設、輕營運」的結構性失能。要解決這個問題,我認為最務實的作法是:在工程規劃階段就強制納入「十年維運財務試算」,並且把這份試算作為促參招商的附件,讓投標廠商知道自己面對的是什麼樣的成本結構。同時,公部門必須建立標準化的營運數據留存機制,即使廠商換人,使用率、客群輪廓、維修紀錄這些數據必須強制移交,才能累積真正的經營智慧。否則,新屋只是第一槍,後面還有無數個五點七億正在排隊。

—— 行動呼籲 ——

如果你是新屋人或周邊居民,下次走進那座活動中心時,不妨多問一句:「這裡的使用率怎麼樣?每個月收支平衡嗎?」這些問題聽起來很刺耳,但只有當地方民眾開始關心公共建設的「財務健康」,公部門才會有壓力去把帳算清楚。如果連使用者都不在意,那這座五點七億的建築,就真的只是一座漂亮的、昂貴的、沉默的展示品。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新屋高中活動中心為什麼會提前解約?

因為營運廠商發現場館設備維護、水電等成本過高,加上當地民眾付費使用意願有限,整體經營效益遠低於預期,因此在2024年11月主動提出提前終止契約,雙方協議後於2025年8月31日正式解約。

這座活動中心總共花了多少錢興建?

新屋高中多功能活動中心總造價為5.7億餘元,於2021年1月竣工,內含溫水游泳池、籃球場、羽球場及體適能健身設施。

審計處點名了哪些具體的管理缺失?

審計處指出兩大問題:一是校方收回場館後未研擬完整的經營管理策略,缺乏場館定位、營運模式與財務規劃;二是委外期間的營運管理資料保存不完整,影響未來檢討經營問題與制定改善策略的能力。

現在活動中心重新開放了嗎?由誰經營?

已於2026年1月重新對外開放。目前規劃溫水游泳池將再委託專業民間機構營運,其他場地則由新屋高中自行統籌運用及維護。

這種公共建設委外失敗的案例常見嗎?

在台灣相當常見,尤其是鄉鎮級的運動場館、親子館、游泳池等。問題根源在於規劃階段未納入長期維運成本評估,加上公部門缺乏場館經營的專業人才與數據管理機制,導致屢屢出現「蓋得漂亮、養得淒慘」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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