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追加到11.5億、4年調查卻不起訴:新竹棒球場爭議案,法律給了答案,但誰來還球場一個公道?

2022年風光啟用的新竹棒球場,啟用沒多久就因場地問題導致球員受傷,讓「棒球場」從市民驕傲變成全國焦點。將近四年過去,新竹地檢署近日偵結全案——前市長林智堅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承攬廠商巨佳營造及監造單位艾奕康公司共4名相關人員,則因偽造施工日誌與監造紀錄,獲緩起訴處分,各須向公庫支付4萬元。一場涉及圖利、廢棄物掩埋、偽造文書的複雜爭議,在司法層面暫時畫下句點,但留下的問號,恐怕比句點還多。

從「棒球場之亂」到全案偵結:司法還了林智堅清白,但行政疏失誰來扛?

檢方調查的核心,集中在兩個層面:第一,林智堅是否圖利廠商,以不當方式追加預算;第二,棒球場是否涉及非法掩埋廢棄物、偷工減料。在預算部分,新竹棒球場新建統包工程從原契約金額,一路追加到11億5476萬餘元,專管案預算也增至2951萬元,數字確實驚人。但檢察官比對後認定,各次契約變更金額均未超過原契約金額的50%,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且每次追加都有對應的工程項目——包括增設地下停車場、外野結構補強等,並非無端浮濫。

至於外界最關注的「球場底下是不是埋了不該埋的東西」,檢方也給出明確答案。根據工程契約,原核准拆除產生的磚瓦、石塊等B5類土石方,本來就可以在破碎後現地回填。縮時影像與證人證詞都顯示,並沒有從外部載運廢棄物進場掩埋的情事。兩次開挖發現的木材、太空包、未破壞石塊,數量有限且散落外野,其中不符規範的石塊僅占B5類土石方的0.75%左右,檢方認定屬於履約爭議,而非非法掩埋

4個人、各4萬元的緩起訴:偽造文書的代價,是不是太輕了?

全案真正被追究刑責的,是4位第一線的工程與監造人員。巨佳營造的蕭姓工地主任與朱姓品管人員,為了配合市府指示在變更設計完成前先行施作,為了讓施工日誌跟上預定進度,乾脆「預先」填上還沒做的項目——碎石級配夯實、紅土回填、植草,該寫的都沒少,但實際上根本還沒動工。負責監造的艾奕康公司帥姓監造主任則長期不在工地,照樣與同事偽造監造日報與抽查紀錄。

這4個人各獲緩起訴,條件是各繳4萬元給公庫。換算下來,16萬元的處分金,換來一份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造假文件。如果這發生在私人企業,大概早就被開除加上求償,但在公共工程體系裡,這樣的代價算不算「輕放」?檢方的調查也點出另一個結構性問題:新竹市府的專案管理與監造角色混淆、採購程序監督不周、未妥適驗收就急著開放使用。這些行政疏失雖然已經啟動究責並移送監察院,但對等了將近四年的新竹市民來說,司法給了部分答案,行政責任的追究才剛要開始。

編輯觀點 從產業面來看,新竹棒球場案其實是臺灣公共工程「趕工文化」的縮影。為了兌現政治承諾、趕在選舉前剪綵,行政體系默許「先做再說、文件後補」的灰色地帶,第一線人員為了交差只好造假,最後受傷的是球員、是市民、是整個政府信任度。檢方依法偵辦,在法律上還了林智堅清白,但這不該被簡化成「市府無罪、廠商小罰」的結局。真正的問題在於:我們的公共工程驗收機制,為什麼總是在出事之後才發現漏洞?這不是單一城市的問題,而是全臺灣從中央到地方都該面對的體制檢討。

工程爭議的下一步:法律走完了,民事責任才要上場

檢察官在偵結說明中其實已經把話講得很白:如果新竹市府認為巨佳營造的變更施作造成公共安全風險,或者土壤雜物、排水、施工品質不符合契約規範,那就依照相關法令與契約,循民事途徑解決。換句話說,刑事責任到此為止,但民事賠償與契約責任的大門才剛打開

對新竹市府而言,眼前有幾個必須面對的難題:

  • 球場的改善工程該由誰買單?如果認定是廠商施工瑕疵,市府能否透過民事訴訟求償?
  • 將近四年的調查期間,球場幾乎處於停用狀態,周邊商家與市民的損失,算誰的?
  • 行政究責與監察院調查還在進行中,市府內部的採購與驗收流程,具體要怎麼改革?

這些問題沒有司法判決可以幫忙回答,每一項都需要市府拿出具體的行政作為與魄力。

展望與影響:一個球場的爭議,給臺灣公共工程的三堂課

新竹棒球場案走到這裡,至少留下三個值得整個社會深思的教訓。第一,政治時程不該凌駕於工程品質之上。任何一個理性決策者都知道,公共工程需要合理的工期,但現實中「選舉前啟用」的無形壓力,往往讓品管流程被犧牲。第二,監造制度的失靈需要系統性修補。監造主任可以長期不在工地卻照樣簽報告,這表示現行的抽查與稽核機制,從根本上就有漏洞。第三,法律歸法律、行政歸行政,兩者不能互相取代。檢方不起訴,不代表工程沒有缺失;司法給了林智堅清白,但市府的行政責任與廠商的履約責任,仍然必須被嚴格檢視。

將近四年,新竹市民等到的是一份不起訴處分書,以及4個各繳4萬元的緩起訴。但一個國際級標準的棒球場,不該只值這個價。司法的章節翻過去了,接下來,輪到行政體系與市民來寫後續的故事。

行動呼籲:如果你也關心公共工程的品質與透明,不妨花點時間去查閱你所在縣市正在進行的重大建設標案。看看它們的工期怎麼訂、預算怎麼追加、驗收怎麼執行。公民監督的力量,往往比司法調查來得更即時、更有效。新竹棒球場只是一個案例,但臺灣每一個縣市,都需要更多願意追問「然後呢」的市民。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新竹棒球場案中林智堅為什麼不起訴?

檢方認定林智堅涉嫌的圖利、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均犯罪嫌疑不足。追加預算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各次變更金額未超過原契約50%,且無證據顯示有不法金流或收賄情事,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新竹棒球場到底有沒有偷工減料或掩埋廢棄物?

檢方調查認定並無非法掩埋廢棄物。現場發現的石塊、木材等異物屬契約允許的B5類土石方回填,不符規範的石塊僅占0.75%,屬於履約爭議而非偷工減料。土層實際施作高於設計標準,還增加了347萬元的成本。

這次緩起訴的4個人做了什麼?要罰多少錢?

巨佳營造的蕭姓工地主任與朱姓品管人員在施工日誌上不實登載尚未施作的項目;艾奕康公司的帥姓監造主任與李姓監造工程師偽造不實的監造日報及抽查紀錄。4人均獲緩起訴,各須在2個月內向公庫支付4萬元處分金。

新竹棒球場接下來會怎麼處理?

刑事偵查已終結,但新竹市府可循民事途徑向廠商求償,主張施工瑕疵或履約爭議。市府內部的行政究責與監察院調查仍在進行中,球場改善工程與後續使用規劃有待市府進一步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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