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蔡姓照顧服務員因涉嫌在醫院散布不實言論,指控L姓物理治療師「只會治療年輕女性」並濫用職權,經法院審理後,不僅在刑事部分被依誹謗罪判處拘役,民事庭也判決她需賠償L姓物理治療師新臺幣3萬元慰撫金,凸顯不當言論可能帶來的法律責任與代價。
事實陳述與指控內容
據法院資料顯示,蔡姓照顧服務員於2023年7月間至同年10月間,在一家大型醫院的一樓大廳治療區,多次向在場人士散布對L姓物理治療師不利的言論。這些不實言論具體指稱L姓物理治療師「只會幫年輕女性治療,還利用職權任意更換病人治療區域,罔顧病人權利」。此類說法不僅在醫院公共區域流傳,也迅速傳入L姓物理治療師耳中,導致其名譽受損,進而決定提起法律訴訟。
各方反應與訴訟過程
L姓物理治療師控訴,蔡員基於誹謗犯意,在醫院服務場域向不特定人士傳述足以毀損其名譽的言論,使其遭受莫大的精神痛苦,因此向蔡員求償新臺幣20萬元慰撫金。然而,蔡姓照顧服務員在法庭上辯稱,這些話語並非出自她口,而是由另一位林姓人士所說,要求駁回L姓物理治療師的訴訟請求。
在審理過程中,法院調閱了本案的刑事判決紀錄,確認蔡員已因散布文字誹謗罪,經二審刑事庭改判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定讞,此判決確立了涉案事實的真實性。此外,該醫院的兩位物理治療師也出庭作證,證實曾於醫院一樓治療區親耳聽聞蔡員說過上述具毀謗性的言論,進一步強化了對蔡員指控的證據力。
判決結果與後續觀察
民事法官綜合考量所有證據,認為蔡姓照顧服務員的辯詞不足採信。法院審認,蔡員在醫院公共區域向不特定人傳述這些指涉L姓物理治療師涉性別歧視與濫權的言論,已構成對其名譽權的侵害。考量到原告與被告雙方的社會經濟地位等條件,以及蔡員目前無業的現況,台南地方法院最終判決蔡姓照顧服務員應賠償L姓物理治療師新臺幣3萬元慰撫金。
本案民事部分仍可提起上訴,這起事件提醒社會大眾,言論自由並非毫無限制,任何不實或具毀損他人名譽意圖的公開言論,都可能面臨嚴峻的法律責任與代價,應謹慎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