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誘騙泰籍女子來台陪酒遭強逼賣淫 餵停經藥逼接客 9人遭求處重刑

一句話總結:以竹聯幫成員為首的犯罪集團,以「兩週賺6萬」為餌誘騙2名泰籍女子來台,入境後隨即遭扣押護照、限制人身自由,並被強迫賣淫,桃園地檢署已對9名被告建請法院從重判處7年至11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

核心要點

  1. 犯罪首謀為竹聯幫成員:主嫌為46歲柯姓男子,身分為竹聯幫信堂冠信會組長,與黃男、陳女等人共同謀劃,佯稱招募泰籍女子來台「坐檯陪酒」,宣稱兩週可賺新台幣6萬元,誘騙被害人入境。
  2. 2名泰籍女子入境後隨即遭控制:20歲B女與18歲A女抵台後,護照與行李立即遭扣押,被關押於中壢區,人身自由受到嚴格限制,被迫從事性交易。
  3. 生理期間仍遭餵食停經藥強逼接客:集團成員完全無視被害女子生理健康,於其生理期間強迫服用停經藥物,要求持續接待男客,行徑極為冷血。
  4. 分工精密形成完整犯罪鏈:9名被告各司其職,分別負責招募、監控、房務、接送等工作,形成結構嚴密的人口販運組織。
  5. B女母親跨海求援,警方5分鐘內成功救出:B女母親在泰國察覺女兒定位異常,透過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向我國求援,警方接獲通報後,於超商內5分鐘內救出正遭監控外出採購的2名被害女子。
  6. 部分成員企圖透過小三通潛逃,遭境管攔截:案發後集團成員四散逃逸,部分人員試圖經由「小三通」出境,檢察官翟恆威指揮中壢分局與移民署實施境管,陸續於桃園機場拘提陳女、黃男、鄒男及葉男等人到案。
  7. 搜索查獲贓款逾37萬元,檢方建請重刑:警方於多處性交易地點搜索,查扣監視器、電腦及折合新台幣約37萬餘元之各國贓款;桃園地檢署痛批被告等人毫無人性尊嚴觀念,決定具體求處重刑,建請法院判處7年至11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

常見問題解答

此案被告共有幾人?分別面臨何種刑責?

桃園地檢署偵結後,對柯男等共9名被告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求處刑期介於7年至11年6月不等之有期徒刑,理由包括被告等人利用外籍人士語言不通、舉目無親之困境進行剝削,嚴重損害我國國際形象。

被害女子最終如何獲救?

B女母親在泰國發現女兒定位異常,隨即透過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向我國提出跨海求援。我國警方獲報後迅速部署,在超商內5分鐘內成功救出正遭集團成員監控、外出採購的2名被害女子。

此案涉及哪些犯罪行為?

本案涉及人口販運、剝奪人身自由、強迫性交易等重大犯罪,集團成員以虛假工作機會誘騙外籍女子入境,入境後扣押證件、強制賣淫,並強迫被害人服用停經藥物,罪行嚴重。

一句話結論

本案充分揭示跨國人口販運集團以高薪工作為誘餌、精密分工剝削外籍女性的犯罪模式;桃園地檢署對9名被告建請重刑,彰顯司法對此類嚴重侵害人身自由犯罪的零容忍態度。外籍人士赴台工作前,務必透過合法管道查核雇主資訊,以保障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