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公投制度,到底是直接民意的展現,還是政黨動員的提款機?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今(26)日接受本報訪問時,直接拋出了一個尖銳的觀察: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推過表決的三項公投案——鞭刑入法、交通罰鍰專用、廢除非核家園——恐怕對年底大選的影響「微乎其微」。當中選會預計在28日公布審議結果之際,這位長年關注憲政與人權的法學者,語氣裡沒有太多對公共討論的期待,反而更多的是對台灣公投本質已徹底質變的無奈。
現象觀察:三項公投過關,卻連提議者自己都不敢大聲談
攤開這三案,每一項都堪稱爭議十足。民眾黨力推「交通罰鍰專用」,主張所有罰鍰收入必須全數投入改善交通安全與補貼大眾運輸,反對繼續擴編科技執法預算;國民黨則分別端出「鞭刑入法」與「廢除非核家園」,前者試圖以嚴刑峻罰回應民眾對治安的不滿,後者則是繼2018、2021年之後,八年內第四度挑戰執政黨的能源政策。
然而,弔詭的是,這些議題在政治人物嘴邊的聲量,遠不如2018年公投綁大選時的狂熱。林佳和觀察到,無論是台北市長蔣萬安,或是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檯面上幾乎鮮少主動觸及這三項公投。如果連提案陣營的候選人都選擇「冷處理」,這意味著什麼?說穿了,他們心裡很清楚,這些題目在民間並未點燃真正的燎原之火。
有趣的是,提案方似乎也不期待公投議題能成為年底的「超級發動機」。但既然明知熱度不足,為何還要硬推?這恰恰印證了林佳和口中那個令人遺憾的台灣公投現實:公投案往往只是政黨用來拉抬選情的工具,而非真正在乎題目本身。
原因剖析:從「鞭刑」到「核電」,三個案子的三個致命傷
針對各別提案的內容,林佳和的批評刀刀見骨,每一刀都砍在法理與邏輯的矛盾點上。
首先是「交通罰鍰專用」案。林佳和直言「有點無聊」。這不是輕蔑,而是對政策邏輯的質疑。他反問,如果行政部門本來就能從其他財源編列預算來改善交通,為何要透過公投來「綁死」罰鍰收入的運用方式?難道因為罰鍰是民眾繳的錢,就必須強制專款專用,連添購科技執法設備都不行?這種提案不僅過度限縮行政權對財政收入的支配彈性,更暴露了提案者對政府財政運作的簡化想像。
「鞭刑被絕大多數國家認為是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不人道刑罰,即便在中華民國剛成立的初期,甚至是北洋政府時代都沒有這種刑罰。實在無法理解,自詡為世界自由民主陣營之一的台灣,2026年卻在討論鞭刑,這完全是在開時代倒車。」
其次是最具煽動性的「鞭刑入法」。在詐騙與暴力犯罪頻傳的氛圍下,鞭刑確實能挑動民眾對「嚴懲惡徒」的渴望。但林佳和點出了一個關鍵:我國目前的刑事制裁,無論是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本質上都是「限制人身自由」,而非「直接侵害身體」。一旦引入鞭刑,等於公然在刑罰體系中植入「以傷害身體為目的」的手段,這不單單是走回頭路,更是直接與當代人性尊嚴與人權潮流對撞。說得更直白一點,倡議者正在利用民眾對特定犯罪的憤怒進行廉價的情感動員。
最後則是「廢除非核家園」。面對這「八年來的第四次」,林佳和忍不住在訪問中脫口而出:「你們到底累不累?」他指出,提案方不斷以缺電風險為由,批評執政黨是「綠電基本教義派」,卻選擇性忽略核廢料最終處置的無解難題。他更以瑞士為例,點出一個重要的國際慣例:如果政府在投票前已經宣布願意執行該政策方向,公投就失去了舉辦的實質意義,甚至會直接停止。如今賴清德政府早已表態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在這種背景下繼續推動「廢除非核家園」公投,其政治意圖已經遠大於能源政策的實質辯論。
影響評估:2018年的「公投救國民黨」戲碼,今年很難複製
既然三項公投的本質都是「政治動員大於政策辯論」,那麼對年底大選的影響到底有多大?林佳和的結論非常明確:有限。
他回顧2018年的慘痛教訓,當年公投綁大選,被公認是「公投拉抬了選舉,而非選舉拉抬了公投」。他分析,當年民進黨的大敗,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反對同性婚姻」的公投議題激化了保守選民的出來投票意願,這股浪潮間接救了國民黨的選情。但今年的情境完全不同,藍白陣營的參選人對這三項公投的討論熱度明顯偏低,缺乏這種「具高度社會對立性」的題目來催票。
「台灣過去幾乎都是國民黨、親民黨在提公投,但各國卻是由長期關心特定議題的民間團體或NGO推出。這是台灣公投發展最令人遺憾的地方,很多推動公投的人都別有用心,把公投視為政黨的選舉工具,而不是真的在意公投題目。」
換句話說,當公投失去民間社會力的支撐,只剩下政黨的「業績壓力」時,它對選民投票行為的驅動力就會大打折扣。沒有了民間團體的深耕與倡議,這三項公投就像沒有裝子彈的空包彈,聲音雖大,卻打不穿選民的「政治冷漠」防護罩。
趨勢預測:公投「政黨化」的盡頭,是民眾對直接民主的徹底冷感
從產業面來看,公投作為一種「議題行銷」工具,如果缺乏精準的受眾溝通與長期議題經營,只靠政黨在表決時的政治操作,邊際效用只會遞減到趨近於零。林佳和的批評其實點出了一個更深層的警訊:當公投變成政黨的「標配文宣」而非「民意共識」,台灣的直接民主將步入「狼來了」的困境——未來當真正重要的全國性議題出現時,民眾反而失去了參與的熱情與信任。
往後推演,如果藍白陣營無法在接下來幾個月內找到讓這三項公投資穿社會分歧的「破口」,那麼這些公投案最終只會淪為選後檢討時的「輔選無效」案例。對一般民眾來說,與其被這些政治口號牽著鼻子走,不如回歸最根本的檢視:你到底是在支持一個「題目」,還是在支持提出這個「題目」的人?
編輯觀點
林佳和教授的批評確實尖銳,但翻開台灣公投史,自2017年《公投法》修正大幅下修門檻後,公投案確實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然而多數提案的「民間色彩」卻越來越淡。從產業角度來看,公投本質上是一種「議題行銷」的極致,它需要長期蹲點、數據累積與社會對話,而非政黨在國會殿堂的「快閃表決」。今年這三案之所以對大選影響有限,不只是因為題目冷門,更深層的原因在於選民已經逐漸看穿這套「公投綁票」的遊戲規則。對政治人物來說,與其繼續把公投當作「選舉興奮劑」,不如好好思考如何讓公投回歸「由下而上」的民主本質,否則下一次的「狼來了」,恐怕連死忠支持者都懶得出門投票。
行動呼籲:與其被動接收政黨餵養的公投觀點,不妨主動上網查閱中選會公布的各項公投案「正反意見書」,仔細看看提案方與反對方的論述是否經得起邏輯檢驗。年底投票時,請記得問自己一句:「我這一票,是因為認同這個題目,還是只是因為討厭另一個政黨?」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2026年的三項公投案具體內容是什麼?
分別是國民黨提出的「鞭刑入法」與「廢除非核家園」,以及民眾黨提出的「交通罰鍰專用」,三案已於立法院通過表決,中選會預計於8月28日公布審議結果。
為什麼林佳和認為今年公投對大選影響不大?
因為藍白陣營的參選人對這三項議題的討論熱度遠不如2018年,缺乏像當年「反同婚」那種能激化對立、催出特定選票的社會分歧性,加上民眾對政黨主導的公投逐漸冷感,拉抬效果相當有限。
鞭刑入法在台灣有過歷史前例嗎?
林佳和指出,即使在剛成立的中華民國初期甚至北洋政府時代都沒有鞭刑,目前台灣刑罰體系皆為限制人身自由,從未有過以直接侵害身體為手段的刑罰。
「廢除非核家園」公投跟過去幾次有什麼不同?
這是八年內第四次擁核公投,但這次賴清德政府已宣布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林佳和認為政府既有政策方向與公投目的重疊,依照國際慣例(如瑞士)甚至應停止公投程序。
台灣公投制度與國際常見模式有何差異?
林佳和指出,國際上多由長期關心特定議題的民間團體或NGO推動公投,但台灣長期以來幾乎都是由國民黨、親民黨等政黨主導提案,使公投淪為政黨選舉工具而非真正的民意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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