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數字震驚了所有人:中油公司114年度有兩個單位對庇護工場的採購執行率為零,合計約143萬元的預算,一毛都沒花出去。
提出這個數據的是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就在立法院三讀通過115年度總預算案、她因提案刪除總統府向37家庇護工場採購1.5萬盒中秋禮盒的經費而引發爭議之際,她把矛頭指向了國營事業龍頭。
說真的,這整件事聽起來有點諷刺。一邊是刪除總統府採購庇護工場產品的預算,另一邊又緊盯中油沒買夠庇護工場的東西。這當中的矛盾,恐怕不是簡單一句「監督預算」就能解釋得過去。
表象:執行率0%對上1475萬
先來看雙方各自端出來的數據,簡直是兩條平行線。
翁曉玲引用「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的資料指出,中油公司114年度有兩個單位未達「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第69條規定的10%法定採購比例,執行率掛蛋,合計未購買金額約143萬元。她據此要求中油虛心檢討,督促所有單位都應該符合身障法規定,去年沒執行的部分,期許今年應該加碼,「善盡社會責任」。
但中油的回應也很乾脆:114年度共採購約1475萬元,占優先採購特定品項決算金額(約5205萬元)的比率超過28%,優於法定比率10%將近三倍。今年也持續編列預算購買。
「中油公司有兩個單位未達標,執行率為0,合計未購買金額約143萬元,應虛心檢討。」——翁曉玲(國民黨立委)
「中油114年共採購約1475萬元,占優先採購特定品項決算金額逾28%,優於法定比率。」——台灣中油公司
一邊說你沒達標,一邊說我超過標準將近三倍。問題出在哪?出在「總公司」與「分公司」的計算單位不同。翁曉玲盯的是中油個別單位有沒有達標,中油報的是整體表現。
說穿了,這就像一個班級平均成績九十分,但班上有兩個學生交了白卷。你要說全班表現很好,還是該盯那兩個交白卷的?
真相:法規漏洞還是執行螺絲?
翻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條文規定的是「義務採購單位」應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生產的物品及服務,不得低於一定比率。
問題來了。這裡的「義務採購單位」是指「整個中油公司」,還是中油底下的每一個獨立單位?如果法規只要求母公司層級的總體表現,那中油確實過關了。但如果解釋成每個有獨立採購權的單位都必須分別達標,那確實有兩個單位出了狀況。
有趣的是,根據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公布的114年度未達法定比率義務採購單位清冊,總共六個單位上榜,中油就占了兩個。其他公營事業有沒有類似狀況?這份清冊沒有說。
從產業面來看,這類「總體達標、分部失靈」的情況,在大型國營事業裡其實不算罕見。總公司政策下來了,各單位執行力道參差不齊,最終的KPI數字只能反映平均,無法呈現個別單位的問題。這不是中油獨有的現象,而是大型組織在落實社會責任時常見的結構性難題。
如果法規只算總帳,那143萬的缺口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腳;但如果我們談的是社會責任,那任何一個單位掛零,都是對身障團體的傷害。這兩件事,不該混為一談。
各方角力:預算刪除案的延長賽
這場「中油採購爭議」發生的時間點,很值得推敲。
就在幾天前,立法院三讀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翁曉玲對總統府編列的3000萬元提案刪除1000萬、凍結2000萬。總統府方面指出,此舉讓原本要向37家庇護工場採購1.5萬盒中秋禮盒的計畫無法履行。這個動作隨即在社福圈引發強烈不滿,質疑這是在剝奪身障者的工作機會。
然後,翁曉玲轉向中油開槍。
換個角度想:如果刪除總統府採購庇護工場產品的預算是為了「節省公帑」,那緊盯中油沒買夠庇護工場的產品,又是為了什麼?這兩個動作之間,存在一個難以忽視的矛盾——一邊是減少對庇護工場的採購,一邊是要求增加對庇護工場的採購。除非有一套清楚的標準在背後支撐,否則在外人看來,這更像是政治攻防的延伸,而非一以貫之的政策立場。
對一般人來說,這可能只是立法院裡又一場數字遊戲。但對全台灣數十家庇護工場、數千名身心障礙工作者來說,每一個單位的每一筆採購,都關係到他們能不能穩定就業、庇護工場能不能持續營運。
143萬,對中油這樣的巨型國營事業來說只是零頭——中油一年營收超過一兆元,143萬大約是營收的十萬分之一。但對一間庇護工場來說,這可能是半年的營運經費,是十幾個身障者的薪水。
深層影響:數字的背後,是真實的人生
我們先把政治攻防放在一邊,回到最根本的問題:庇護工場是什麼?
庇護工場是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的場所,讓他們在一個有支持、有陪伴的環境中,用自己的雙手賺取收入、贏得尊嚴。對許多身障者來說,這不只是工作,更是重新連結社會的橋樑。
當一家庇護工場接到來自中油、總統府、或其他公部門的訂單,意義不只是「業績進帳」四個字。那代表社會對身障工作者的肯定,代表這些產品被認可為「值得購買的商品」,而不只是「愛心捐助」。
從這個角度來看,無論是翁曉玲的監督,還是中油的回應,都應該回到同一個核心:如何讓更多庇護工場的產品被看見、被購買。
中油的整體表現確實超過法定標準,這一點必須肯定。但兩個單位掛零,也確實暴露了內部管理還有進步空間。如果中油能夠確保每一個有採購權的單位都達到法定標準,而不是只讓部分單位「扛起全公司的KPI」,那才是真正落實了身障法的精神。
至於翁曉玲,與其把焦點放在「中油哪個單位沒買夠」,不如提出更全面的政策倡議,讓公部門對庇護工場的採購機制更透明、更穩定。畢竟,監督的目的應該是讓制度更好,而不是讓數字更好看。
未解之問
這場143萬的爭議,留下了幾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第一,法規中的「義務採購單位」到底該如何定義?是算總帳還是各單位分別計算?這個問題不解釋清楚,明年同樣的爭議只會再來一次。
第二,當立委刪除總統府採購庇護工場的預算時,有沒有考慮過替代方案?如果認為那是「浪費公帑」,那麼什麼樣的採購才不算浪費?標準在哪裡?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當143萬的數字被反覆拿出來討論時,有誰真正走進庇護工場,去看看那些身障工作者每天努力工作的模樣?
數字是冰冷的,但數字背後的人生,是溫熱的。
政治人物在質詢台上喊出的每一個數字,都可能影響到某個庇護工場下個月的營收、某個身障者下個月的薪水。這不是誇大其詞,而是再現實不過的連鎖效應。
或許,下一次在提出預算刪除案或質詢採購執行率之前,所有決策者都應該先做一件事:親自去一趟庇護工場,親手買一件他們做的產品。然後再回來談,這143萬,到底是多還是少。
編輯觀點:這起爭議表面上是數字之爭,骨子裡是「社會責任如何被衡量」的問題。中油總體達標是事實,兩個單位掛零也是事實,兩個事實之間並不衝突。真正該被討論的,是現行制度只算「總帳」的漏洞,以及國營事業內部缺乏橫向督導機制的結構性問題。翁曉玲點出問題,但她的提案紀錄讓論述力道打了折扣;中油的數字漂亮,但無法掩蓋個別單位的失靈。這不是誰對誰錯,而是制度該更嚴謹、監督該更一致的問題。如果能把這次爭議轉化為修法的契機,讓採購標準從「總體KPI」細化為「單位制達標」,那這143萬的學費,也算沒有白繳。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ETtoday新聞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中油114年到底有沒有採購庇護工場的產品?
有。根據中油公布的數據,114年度共採購約1475萬元,占優先採購特定品項決算金額逾28%,優於法定10%的比率。
翁曉玲說的143萬未採購金額是怎麼算出來的?
她是根據「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公布的資料,指出中油有兩個單位在114年度未達法定採購比率、執行率為0,合計未購買金額約143萬元。
庇護工場是什麼?為什麼公部門要優先採購?
庇護工場是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的機構,讓他們在支持性環境中工作。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公營事業應優先採購庇護工場的產品及服務,且不得低於一定比率,目的是保障身障者的工作權益。
總統府中秋禮盒採購案跟中油採購案有什麼關係?
兩者都涉及公部門對庇護工場的採購。翁曉玲日前提案刪除總統府向37家庇護工場採購1.5萬盒中秋禮盒的經費,隨後又質疑中油採購執行率掛零,兩個動作的時間點與立場引發外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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