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於23日晚間,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襲警事件。一名42歲李姓竊嫌在完成筆錄後,疑因情緒不穩折返派出所,不僅咆哮值班員警,更揮拳攻擊其額頭,造成員警輕傷。該男子隨即遭所內員警合力壓制,並因涉嫌妨害公務及傷害罪,被依現行犯逮捕移送偵辦。
事實陳述:竊嫌折返派出所揮拳攻擊員警
這起襲警事件發生在23日晚間6點16分左右,地點為台北市信義區的三張犁派出所。據警方說明,李姓男子當天下午5點因涉嫌在信義新光百貨行竊,被通知到案製作筆錄,並於5點40分離開派出所。未料,他於晚間6點16分再度折返,意圖索取報案證明單(三聯單)。當時值班員警剛到班,正嘗試釐清狀況,李男卻突然情緒失控,開始拍桌咆哮並飆罵不雅字眼,隨後更直接朝員警額頭揮拳,造成員警頭部受傷。
各方反應與後續處置
三張犁派出所所長呂俊逸指出,員警當時已向李男解釋,因其案件屬非報案性質,故無法開立報案證明單。然而,李男在聽聞解釋後情緒更加激動,進而攻擊警方。被打傷的員警立即被送往醫院檢查,初步確認僅為額頭外傷,並無腦震盪,已返回派出所休息。對於李男的惡劣行徑,警方表示絕不姑息,除原先的竊盜罪外,將另依妨害公務罪及傷害罪將其移送法辦。面對媒體詢問為何毆打警察,李姓嫌犯在被上銬時情緒依然激動,但面對提問則不發一語。
背景補充與法律觀點
據了解,襲警的李姓男子現年42歲,有竊盜前科。此次他因在百貨公司行竊被函送法辦,卻又因情緒失控折返派出所攻擊執法人員。根據《刑法》第135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此案中,李男不僅觸犯了妨害公務罪,其揮拳行為也已構成傷害罪,兩罪將一併偵辦。警方強調,對於任何挑戰公權力的行為,都將依法嚴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員警執勤安全。
後續觀察
此事件突顯了執法人員在面對情緒不穩的民眾時,可能面臨的潛在風險。隨著李姓男子被移送地檢署偵辦,相關司法程序將持續進行,以釐清事件全貌並給予應有的法律制裁。社會各界也將持續關注此案的發展,並審視如何加強對執勤員警的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