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將審查朝野各版本國防特別條例草案,其中國民黨提出的3800億元軍購預算,要求於2028年底前執行完畢,然國防部長顧立雄憂心武器系統交付期程難以配合,凸顯國防採購需長期規劃而非短期「雜貨店進貨」思維。
核心要點
-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23日起,將展開為期三天的併案審查,針對朝野各方提出的國防特別條例草案進行討論。
-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指出,國民黨版草案匡列 3800億元+N 的軍購預算,並要求執行期限至 2028年12月31日,強調特別預算應具急迫性,四年期較為合理。
- 國防部長顧立雄對此表示,若要求在國民黨設定的期限前完成所有交易,實務上恐怕 難以執行,因為大型武器系統的採購從下單到交付本身就需要數年。
- 文章強調,軍事採購並非普通商品,許多裝備從訂單確認到最終交貨需時甚久,例如臺灣採購的 F-16V戰鬥機 從2019年批准軍售到交付完成,就需要 七至八年。
- 若預算僅允許短期執行,卻又要求採購大型複雜的武器系統,將導致制度上的 嚴重矛盾,如同將國防採購視為「雜貨店進貨」般,缺乏長期承諾將使廠商不願承擔不確定性。
- 除了F-16V,美國F-35戰機的生產週期約五年,主戰坦克或防空飛彈系統從訂單到交付通常也需 四到六年,顯見許多武器的生產週期本身就已超過四年。
- 依據憲法規定,預算案應由 行政院 提出,立法院僅能透過立法授權特別預算,而非自行編列預算並表決通過。
一句話結論
國防採購本質上要求的是國家級的 長期戰略規劃 與 穩定財政承諾,而非單純的短期預算限制,這不僅關乎武器裝備的及時到位,更直接影響國家安全防衛的韌性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