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稅負「內外」不均引爭議:金管會籲一致,防資金外流與稅基侵蝕

關鍵數字:台灣虛擬資產境內交易,其所得稅負最高可達40%,相較於境外交易的100萬元以下免申報750萬元以下免稅高門檻,形成顯著落差。這項稅制不一致已引發各界對於資金流向扭曲及國內稅基侵蝕的嚴重疑慮。

📊 數據總覽

根據昨日(23日)立法院財委會的討論,目前台灣虛擬資產的課稅制度存在明顯的境內外差異。境內虛擬資產交易所得,依現行規定須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稅率最高可達40%。相對地,境外虛擬資產交易則適用海外所得制度,個人年度海外所得若未達100萬元,可免予申報;即使超過此金額,仍享有750萬元的免稅額度。這種高額的免稅門檻,與境內交易的高稅率形成強烈對比,無疑是當前虛擬資產市場稅務規劃中的一大「數據亮點」,也成為資金流向考量的主要因素。

稅負差異引發資金流向疑慮

立委李彥秀對此稅制落差提出嚴正質疑,她指出,如此明顯的賦稅差異,恐將誘使國內投資人將資金轉往海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不僅可能造成國內資金外流,更將實質侵蝕台灣的稅基。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坦言,稅制確實會直接影響資金的移動與配置。他明確表示,金管會的立場是希望境內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稅負能趨於一致,儘管最終仍尊重財政部的專業判斷。彭金隆進一步強調,既然政府已決定將虛擬資產服務業者(VASP)納入監管,就應提供國人更好的交易條件,並將交易盡可能地站在統一的條件下進行納管,以避免市場扭曲。

財政部研議:課稅制度與專法同步

面對境內外稅負不一致的質疑,財政部官員坦言,現行制度在境內外交易上的確適用不同的規定。為求周延,財政部將持續收集相關資料,並承諾會配合未來虛擬資產專法的時程,進行更深入的研議。官員說明,虛擬資產的課稅設計,必須與專法的整體規劃同步進行,才能提出一套完整且具備一致性的制度。此外,針對李彥秀委員提出的幣別轉換與出金課稅爭議,財政部官員也補充說明,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只要有交易或轉換行為產生所得,就會被計算在內;至於後續的消費或花費,則屬另一獨立事件,不影響所得的認定。

趨勢預測:虛擬資產課稅制度走向整合

從金管會與財政部的回應來看,台灣虛擬資產的課稅制度正朝向整合與明確化的方向發展。儘管目前存在顯著的境內外稅負落差,但主管機關已意識到其可能帶來的資金外流與稅基侵蝕問題。預期在虛擬資產專法制定過程中,稅務機關將會更積極地研擬一套兼顧公平性、國際趨勢與國內發展需求的課稅機制。未來的重點將會是,如何確保在有效納管的同時,也能為國內投資人創造一個具備競爭力且透明的交易環境,避免因稅負差異而導致市場失衡。

數據告訴我們什麼?

這些數據和討論清楚地揭示,台灣在虛擬資產課稅方面,正處於一個關鍵的轉型期。目前境內外高達40%的稅負差距,不僅是數字上的落差,更是可能導致資金「用腳投票」的實際風險。金管會與財政部雖然職責不同,但都認同稅制對資金流動的影響,並承諾將在專法框架下進行整體規劃。這告訴我們,未來虛擬資產的課稅制度,勢必會走向更為一致、公平的方向。對於投資人而言,密切關注相關法規的進展,將是進行虛擬資產配置時不可或缺的一環,而對於政府來說,建立一套完善且具前瞻性的稅務框架,更是確保台灣數位經濟健康發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