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今日(廿六日)揭露,去年共查獲十一件藥師調劑錯誤案件,主要涉及藥品種類與劑量不符處方箋,其中不乏將治療眩暈藥誤調為心律不整藥物,甚至抗過敏藥變成末梢血管循環用藥。這些疏失不僅可能延誤病情,更潛藏嚴重的健康風險,因此衛生局已依《藥事法》規定對相關藥師處以新臺幣三萬元罰鍰,並呼籲民眾務必提高警覺,確保用藥安全。
事實陳述:藥師調劑錯誤類型與裁罰
高雄市衛生局進一步說明,去年這十一件違規案件中,最常見的狀況是藥品種類的交付錯誤,例如有藥師誤將胃藥調劑成鎮靜精神藥物,或將兒童用解熱鎮痛藥錯發為鎮咳劑。此外,藥品數量與劑量不符的情形也時有所聞,曾有處方箋指示一次兩粒(共十八粒),卻被錯誤調劑成一次一粒(共九粒)的案例。這些遭裁罰的藥師普遍坦承,問題出在交付藥品時,未再次核對處方箋、藥袋內容、藥品種類及數量,此舉已明確違反《藥事法》所訂之一定作業程序規定,每件均被處以新臺幣三萬元罰鍰。
各方反應:民眾自我把關與健康風險
面對層出不窮的調劑錯誤,民眾的自我把關變得格外重要。試想,若將心血管藥物與其他藥品混淆,把治療暈眩的藥物誤調成治療心絞痛的血管擴張劑,不僅血壓可能受影響,更可能危及生命。衛生局特別強調,錯誤用藥不僅無法緩解原本症狀,還可能產生不必要的藥物副作用,增加健康風險。為此,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醫療院所或藥局領藥時,務必養成「核、檢、詢」三步驟的習慣,這是確保用藥安全最直接有效的防線。
背景補充:用藥安全「核、檢、詢」三步驟詳解
究竟「核、檢、詢」三步驟該如何實踐呢?首先是「核對資訊」,確認藥袋上姓名、性別及生日是否正確,避免領錯他人藥物。再來是「檢查內容」,仔細比對藥袋描述的藥品顏色、形狀(如圓形、長條形)或刻痕,是否與袋內藥品吻合。最後則是「諮詢細節」,務必閱讀確認用法用量與警語,例如是否需飯後服用或服藥後可能嗜睡等。若發現藥袋字體模糊,或藥品外觀與描述不符,甚至有任何疑慮,都應立即現場請教專業藥師,徹底釐清,才能確保用藥的正確性與安全性。說真的,用藥安全是醫病雙方共同的責任,民眾領藥後養成核對藥袋再服藥的習慣,並遵照醫囑完整服藥、妥善保存藥品,切勿擅自停藥或更改劑量。多一分核對、檢查與溝通,就能為自己的健康多添一分保障。
後續觀察:醫病合作共築安全網
這類藥師調劑錯誤事件,持續提醒著大眾用藥過程中的潛在風險。高市府衛生局未來將持續加強查核,而民眾的積極參與與自我保護意識,也將是共同提升整體用藥環境安全的關鍵一環。醫病雙方如何建立更緊密的溝通與信任,以防堵類似疏失再次發生,仍是社會各界值得關注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