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婦人酒駕被攔竟伸手摸警大腿 最高罰9.3萬加吊牌兩年

高雄市前鎮區一件單純的交通違規攔查,因為一只隨身杯和一個突如其來的動作,讓凌晨五點多的街頭瞬間變得不太平靜。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前天(26日)清晨巡邏時,發現一名63歲林姓婦人騎機車右轉同安路未打方向燈,上前攔查卻聞到陣陣酒氣,更沒想到婦人在酒意下竟伸手觸碰男警大腿,當場被喝斥「不要亂摸我」。

隨身杯裡的酒精露了餡

攔查當下,員警眼尖發現婦人機車上擺著一只隨身杯,拿起來一聞,濃濃酒味撲鼻而來。眼看證據就在眼前,林女倒也乾脆,直接表示「我會老實說啦」,坦承當天凌晨在朋友住處喝過啤酒。至於為什麼隨身杯裡還有酒,她解釋是習慣攜帶私人杯具,「因為我不想喝人家的杯子」。

警方隨後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算一算這下代價可不小,酒駕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最高可罰9萬元,車輛移置保管、吊扣駕照1到2年,還要吊扣牌照2年;再加上未打方向燈最高罰3600元,兩項加起來最高可達9萬3600元罰鍰。

「不要摸我」 員警也傻眼

不過整起事件最讓人傻眼的,恐怕是婦人的那個動作。盤查過程中已有醉意的林女,突然伸手觸碰男員警大腿,突如其來的舉動讓員警嚇了一跳,立刻出聲制止:「你不要亂摸我。」這畫面確實有種荒謬感——明明是她酒駕被抓,怎麼搞得很像她在調戲員警?

說真的,第一線執法人員什麼場面沒見過,但這種被酒駕當事人「襲擊」大腿的狀況,大概也不在SOP的預想範圍內。警察也是人,突然被陌生人觸碰身體,會嚇到、會出聲制止,其實再正常不過。

一個小違規背後的大問題

前鎮警分局長黃元民事後表示,一個未打方向燈的小違規,讓員警進一步察覺酒氣,再從隨身杯發現端倪,成功在意外發生前攔下酒駕。這番話確實點出了重點——酒駕這種事,往往就是藏在那些不起眼的細節裡。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台灣每年取締酒駕違規案件仍多達數萬件,雖然近年因嚴罰政策已有下降趨勢,但清晨時段往往是酒駕的「熱區」之一。為什麼是清晨?因為很多人前一晚喝到天亮,以為睡了一下就沒事,或者乾脆覺得「早上警察不會抓」,結果一測還是超標。

回到這位林姓婦人的案例,她用「不想喝人家的杯子」來解釋隨身杯裡的酒,這個理由怎麼聽都覺得哪裡怪怪的。換個角度想,也許她真的只是習慣帶自己的杯子,但既然杯子裡裝的是酒,人也在騎車,這就不是杯子的問題,而是判斷力的問題了。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這起案例其實突顯了酒駕防制的一個盲點——很多人以為酒駕取締重點在深夜,忽略了清晨時段才是真正的「地雷區」。前一晚聚餐喝到凌晨、或是一早起床還在宿醉狀態就騎車開車的人,其實比想像中多。對一般人來說,最實際的建議是:前一天有喝酒,隔天早上最好還是別碰方向盤,因為每個人代謝酒精的速度不同,你永遠不會知道自己是不是那個「超標」的人。至於那位婦人伸手摸警的舉動,大概只能說酒精真的會讓人做出連自己都想不到的事。

代價不只是罰單而已

酒駕的後果從來就不只是罰錢了事。9萬3600元的罰鍰雖然不是小數目,但比起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家庭破碎,金錢反而成了最輕的代價。吊扣牌照兩年,代表這台機車兩年內不能上路;吊扣駕照一到兩年,代表這段期間她連合法騎車的資格都沒有。

有趣的是,林婦面對攔查時選擇「老實說」,這種態度某種程度上是對的——至少沒有浪費彼此時間在那邊盧。但話說回來,如果她在喝酒前就能「老實」面對自己「等一下要騎車回家」的事實,這一切根本就不會發生。

你的下一步:下次聚會結束準備牽車回家前,先問自己三個問題:我什麼時候喝的?喝了多少?我的身體真的代謝完了嗎?如果其中一個答案不確定,就別賭了——叫計程車或找代駕,這筆錢絕對比罰單加吊照來得划算。也歡迎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你身邊那個總覺得「喝一點沒關係」的朋友,也許能讓他多想一下。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酒駕被攔查時,如果拒絕酒測會怎樣?

拒絕接受酒測會直接開罰新台幣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駛執照,且三年內不得考領,比乖乖酒測的代價更慘重。

酒測超標但沒發生事故,還是會移送地檢署嗎?

會。只要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g/L以上),就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警方必須移送地檢署偵辦,不是繳罰單就能了事。

「吊扣牌照兩年」意思是車子兩年都不能騎嗎?

對,吊扣期間車輛不得行駛上路,如果被查獲行駛,除了罰鍰之外還會加重處罰。簡單說,這台車兩年內就是不能掛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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