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大選爭議再起?中選會警告:倉促修法恐釀選務災難

距離 11 月 26 日地方選舉剩下不到一百天,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昨日在記者會上罕見說重話。他坦言,雖然不願公開呼籲立法院撤回提案,但「內心深處強烈希望如此」。這番話的起因,是立法院預計明日表決公投法第 21 條修正案,擬將公投與大選重新綁定。一旦通過,將直接衝擊不到百日後的選務工作。

綁在一起的代價:不是節省時間,是製造混亂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主張,美國長期實施公投與大選合併投票,台灣沒有理由不行。但游盈隆直接點破這個論述的問題——美國並沒有全國統一的公投投票制度,五十個州各有各的規定、選票設計與計票程序,差異極大。拿美國來類比,等於拿橘子比西瓜。

更關鍵的是,中選會內部盤點後列出十一項具體問題。其中一項讓選務人員最頭痛:如果只是把公投案塞進同一張選票,並不會減少投票或計票時間,因為結果還是得逐案統計。反而可能因為選票空間過於擁擠,民眾蓋印時墨水沾染、或蓋錯欄位,導致無效票暴增。換句話說,想省事,結果可能更費事。

2018 年的教訓,我們學到了什麼?

回顧 2018 年地方選舉,全台投票所大排長龍,邊開票邊投票的荒謬場景許多人還記憶猶新。當時外界一度把矛頭指向公投綁大選的「九合一」領票流程。但游盈隆在記者會上明確還原真相:問題核心從來不是「同一張選票」,而是選民一次要面對十個公投題目,光閱讀題目就耗費大量時間,更別說還要思考該怎麼蓋。

說真的,如果把十個題目濃縮成五個,排隊時間會減半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真正影響投票速度的,是題目數量與複雜度,不是選票的物理形式。這次修法只改公投法第二十一條,卻不動其他配套法規,中選會直言這會創造出一個「無法執行的法律命令」。

三大黨鞭都聽過了,然後呢?

游盈隆透露,從 8 月 4 日開始,他已經親自拜訪立法院三個黨團進行溝通。換言之,中選會該做的、能做的,幾乎都做了。但從目前情勢來看,在野黨掌握的立法院多數,明日表決通過的機率不低。

問題在於,時間真的太趕。中選會點出一個現實:視障者的投票輔助工具需要重新設計、選務人員必須重新訓練、開票程序也得跟著調整——這些都不是兩個多月能搞定的事。一旦倉促上路,第一線的選務人員將首當其衝,而承擔後果的,會是每一個去投票的公民。

編輯觀點:這起爭議表面上是選務技術之爭,骨子裡其實是政治信任的試金石。在野黨急著把公投綁回大選,顯然是看準明年總統大選前的政治紅利。但他們忽略了一個現實:台灣的選務體系這幾年建立起來的公信力,是靠一次次的謹慎換來的。中選會這次把話說得這麼白,與其說是技術官僚在擋路,不如說是在幫全民踩煞車。如果立法院明天硬闖關,後續的選務混亂誰來扛?恐怕沒人敢給答案。

他山之石,真的可以攻錯?

支持合併投票的一方認為,美國行之有年的制度就是最佳證明。但中選會研究後發現,美國各州不僅規定分歧,甚至同一州內不同郡的投票方式都可能不同。加上美國郵寄投票、提前投票等制度已相當成熟,與台灣高度集中於單日投票的模式完全不同。

有趣的是,中選會提出的十一項問題中,有一項特別務實:目前修法版本完全沒碰觸到施行細則的修改。這意味著即使母法過了,實際執行上仍會碰到無數「無法可循」的灰色地帶。到時候,與其說是依法行政,不如說是且戰且走。

別讓選務人員孤軍奮戰

這次爭議最被忽略的受害者,是第一線的選務人員。中選會明確指出,合併選票在開票時,選務人員必須逐一唱票並判讀選民在複合式選票上的圈選位置——這不僅考驗眼力,更考驗體力。一旦開票時間拖長,人力超載的情況下,出錯率必然上升。

從這個角度來看,立法院的修法決策,不只是在跟時間賽跑,更是在跟選務品質對賭。而這場賭局的籌碼,不是政治人物的面子,而是台灣好不容易建立的選舉公信力。

接下來,我們可以怎麼做?

中選會這場記者會釋出的訊息已經夠清楚:不是反對改革,而是反對在錯誤的時間用錯誤的方式改革。距離投票日只剩三個月,與其硬推一個各方都還沒準備好的制度,不如先確保這次選舉平安落幕,再來好好討論公投制度的長遠規劃。

如果你也關心自己年底那張選票的效力,不妨多留意明日立法院的表決結果。民主的品質,往往不是在投票日當天決定的,而是在之前那些看似瑣碎的規則討論裡,一點一滴被決定的。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公投綁大選的修法何時會表決?

立法院預計在明日(8 月 28 日)針對公投法第 21 條修正案進行表決。

為什麼中選會反對這次修法?

中選會認為時間過於倉促,且修法只改母法卻未同步修正配套細則,會產生無法執行的法律命令,同時可能導致投票與計票混亂、無效票增加。

2018 年選舉的投票混亂主因是什麼?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指出,當年混亂的主因是選民一次要面對十個公投題目,閱讀與思考時間過長,而非單純因為公投與大選合併投票。

美國的公投制度真的可以作為台灣的參考嗎?

中選會認為不適合直接類比,因為美國沒有全國統一的公投投票制度,各州規定差異極大,且其郵寄投票、提前投票等制度與台灣高度集中於單日投票的模式不同。

如果修法通過,對一般民眾的影響是什麼?

民眾可能面臨更長的排隊投票時間、更複雜的選票設計,以及因選票排版擁擠導致的蓋印失誤風險,最終可能影響自身選票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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