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總覽:新北市罰款及賠償收入從前年度的52.1億元,爬到去年的55.44億元,一年多了3.34億元。議員張嘉玲在議會殿堂上直接開轟「都在拿小市民開刀嗎」,但警察局長方仰寧給出的數字卻透露另一層故事——科技執法取締件數其實大幅下滑將近五成,只是留下來被罰的,很多是「一出手就是幾萬元」的重大違規。
📅 2025年7月:張嘉玲議會質詢 一語道破小市民痛點
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在議會質詢時,開門見山點出那個讓很多人吞不下氣的矛盾——「市府當然必須依法行政,我也希望交通秩序更好」,問題是:小市民一個月收入可能不過兩萬多塊,一張罰單下去,可能就是好幾天的飯錢。她的建議很務實:無論交通違規或傳統市場攤販,只要不是重大惡性違規,勸導優先、開單最後。說到底,她質疑的不是「要不要罰」,而是「這樣罰真的合理嗎」。
這不是個陌生的情境。中和好幾個傳統市場,被檢舉人盯上,攤商整天提心吊膽。議員當場追問「傳統市場現在有在掃蕩嗎」,方仰寧倒是給了一個乾脆的回答:「沒有」,市場尊重自治會管理,除非有人檢舉才回歸法令處理。至少這句話說明一件事:市府還沒打算把攤販當提款機。
📅 2025年1至7月:科技執法取締件數大減48.8%
新北市警局給出的最新數字值得多看兩眼。今年1到7月,科技執法處所總共取締10萬3,765件,比去年同期少了9萬9,013件——換句話說,整體取締件數下降了48.8%,將近一半。這數字跟那多出來的3.34億罰款收入放在一起看,怎麼對不上?
方仰寧給的解釋是這樣的:「違規個別因素有一些因為是重大惡性違規,讓罰鍰提高很多,一件都要幾萬元。」白話文就是:被罰的人變少了,但留下來被開單的,很多都是「一罰就是重傷」的等級。超速60公里以上、闖紅燈造成危險、嚴重違規轉彎——這些案子罰鍰從幾千起跳到幾萬塊,累積起來的速度,絕對比開十張違規停車的紅單還快。
📅 2024年度 vs 2025年度:罰款收入55.44億的結構性變化
把時間拉長到一整年來看,去年度罰款及賠償收入55.44億元,比前一年度多了3.34億元。張嘉玲在議會上講了一句很關鍵的質疑:「如果之前成效有的話,114年度罰款歲入的數字應該下降才對。」這句話背後是個直覺性的邏輯——取締是手段,改善交通秩序才是目的,手段有效,罰款理應減少。
但問題是,現實世界不是這樣線性運作的。罰款的結構比想像中更集中在少數嚴重案件上。這不是市府「更用力開單」,而是執法策略轉向——把資源放在真正會出人命的違規行為上。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新北這筆帳其實反映了全臺灣執法政策的縮影。科技執法讓取締更精準,但精準的代價是罰款單價大幅提高——這不是警察「衝業績」,而是違規行為的「質量」改變了。對一般人來說,最該擔心的不是紅單變多,而是不小心踩到重大違規那條線,那一張真的會讓你整個月白做工。話說回來,勸導優先這個方向沒有人反對,但如果勸導有用,為什麼每年還是有這麼多重大違規?這就是制度設計該面對的核心矛盾:我們要的是「罰到怕」,還是「罰到改」?
📅 時間軸現狀:經發局與警察局的「輔導優先」共識
新北市經發局長盛筱蓉在議會上也表態了,經發局跟警局一樣,都以輔導為優先。這句話等於給了一個政策定調:市府不會把罰單當作財政解方,至少在傳統市場這個場域,自治會還是第一線管理者。但檢舉制度的存在,讓「輔導優先」這四個字,常常在現實中被拗彎。
這是個典型的「制度與人情」的拉扯。市場攤商每天賺的是蠅頭小利,一張檢舉罰單可能就是兩三天的收入;但鄰居覺得環境髒亂、通路被擋,也確實有苦難言。沒有誰是絕對的壞人,只是制度在執行時少了「比例原則」的緩衝空間。
方仰寧說「嚴重惡性違規還是主要的執法對象」,這句話其實點出了警方的立場——他們沒打算對小違規趕盡殺絕,但法律擺在那邊,有人檢舉就得處理。問題是,法律從來就不是只有「罰」這個選項,勸導、警告、限期改善,這些工具其實都存在,只是有沒有被活用而已。
至今影響與未來展望:3.34億的啟示
這3.34億的罰款增幅,與其說是市府「搶錢」,不如說是一個警訊:我們的交通違規樣態正在往「更嚴重」的方向傾斜。科技執法讓小違規變少了,但留下來的是那些真的會出人命的駕駛行為。這不是值得開心的事,因為代表還是有不少人,把馬路當賽道。
從這個角度看,張嘉玲的質詢其實點出了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我們的法律在執行時,是不是給了執法者足夠的「裁量彈性」?如果每一件檢舉都只能「依法開罰」,那勸導優先就只是口號。但如果裁量權太大,又可能產生執法不公的疑慮。未來的方向,應該是在法律框架內,建立更明確的「輕重緩急」分級標準——哪些違規可以勸導、哪些一定要開單、哪些甚至該加重處罰,讓民眾和執法者都有一個可以依循的準則。
說到底,罰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如果有一天新北市的罰款收入大幅減少,那代表的是我們的交通秩序真的變好了——那才是所有人真正想看到的結果。
📌 你的下一步:下次收到紅單的時候,先別急著罵「政府搶錢」,仔細看一下違規項目——是輕微違規還是重大違規?如果是後者,或許該問問自己:這個行為值得拿生命去賭嗎?如果是前者,不妨寫信給議員,推動「輕微違規勸導優先」的修法。重點是,你要知道自己正在為怎樣的交通環境投票。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新北市罰款收入為什麼一年增加3.34億元?
主要原因是違規取締的結構改變了:重大惡性違規的罰鍰金額較高,一件可能就要幾萬元,導致整體罰款收入不減反增,即使總取締件數大幅下降。
科技執法真的讓違規變少了嗎?
從數據來看是的。新北市今年1至7月科技執法處所取締件數比去年同期減少48.8%,少了將近10萬件,顯示科技執法確實有嚇阻效果。
議員說的「勸導為優先」有被市府接受嗎?
警察局長方仰寧在議會上表示尊重議員的提示,而經發局長也表態以輔導為優先。但現實中若民眾檢舉,警方仍須回歸法令處理,無法完全以勸導取代。
什麼樣的違規屬於「重大惡性違規」?
通常指超速60公里以上、闖紅燈、嚴重違規轉彎、酒駕、危險駕駛等對公共安全有立即危害的行為,這類違規的罰鍰從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是警方主要的重點執法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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