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作秀越線!新黨參選人蛋砸對手服務處 現行犯逮捕恐面臨這幾條罪

競選看板鐵架超出路面,這口氣吞不下去,直接拿雞蛋出氣?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新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游智彬率宣傳車直搗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張志豪位於中和區中山路二段的服務處,透過擴音器高喊「替川伯討公道」,指控張志豪抹黑李四川,接著就當著現場二十六名警力的面,朝服務處招牌狠砸雞蛋。蛋液四濺的瞬間,人也跟著被警方依毀損現行犯逮捕,張志豪服務處主任隨即提出毀損、妨害名譽及違反選罷法告訴,全案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鐵架超出路面是公安問題,還是選舉操作?

游智彬在宣傳車上拿著麥克風,指著張志豪服務處的招牌說「鐵架超出路面、違反建管與消防規定」,這個指控乍聽之下很具體,但仔細想想,如果真的是公安疑慮,正常的程序應該是向市府檢舉、要求會勘,而不是帶著一籃雞蛋和媒體記者殺到現場。說穿了,這更像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政治演出」,用雞蛋取代陳情書,用媒體鏡頭取代公文往返,把公共安全議題硬生生轉成個人政治秀。

有趣的是,游智彬喊的口號是「替川伯討公道」,這個「川伯」指的是李四川,張志豪先前確實曾對李四川發表過一些批評言論。但問題來了,游智彬是台北市的參選人,跑到新北市中和區砸別人的服務處,這個地盤的選民到底買不買單?還是說,跨區鬧事的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說服當地選民,而是為了賺全國媒體的版面?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選舉期間的衝突事件從來不缺,但這次的「蛋襲」背後有幾個值得拆解的信號。第一,游智彬選擇的目標張志豪是民進黨籍,而李四川是國民黨籍,這裡頭的政黨矛盾其實很清楚,只是他用「公安」和「公道」兩個詞包裝了政治攻防。第二,警方出動二十六人,這個數字透露的是對選舉衝突的高度警戒,也暗示了近年選舉暴力事件頻傳後,執法單位已經不太敢輕放這類行為。第三,毀損、妨害名譽加上違反選罷法,這三條罪併在一起,對一個剛起步的參選人來說,不只是官司問題,更是選情的重傷。說真的,與其砸雞蛋,不如好好想想選民要的是什麼。

警方強勢執法,背後透露的訊息是什麼?

中和分局這次的動作非常迅速,游智彬蛋一砸、人馬上被從宣傳車上拉下來,帶回派出所偵訊。分局強調「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對違法行為零容忍,這段話講得四平八穩,但實際上,警方在選舉期間的執法尺度,往往會成為外界檢視的焦點。這次二十六名警力在現場蒐證、維安、預防衝突,甚至直接爬上宣傳車逮人,擺明就是告訴所有人:不管你是哪個陣營,鬧事就是辦

不過話說回來,警方的強勢作為雖然維護了秩序,但也讓人反思:如果今天只是一個普通民眾因為招牌問題去砸蛋,警方會出動二十六人嗎?還是說,選舉參選人的身份,讓這起事件的「規格」被拉高了?這背後其實有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我們的政治文化,什麼時候變得這麼依賴街頭衝突來吸引注意?

雞蛋砸下去之前,這些法律責任想清楚了嗎?

游智彬這一砸,爽了鏡頭前的幾秒鐘,但接下來要面對的法律代價可不小。根據現場狀況,張志豪服務處主任已經提出三項告訴:

  • 毀損罪:雞蛋砸招牌造成污損,如果清潔或修復費用超過一定金額,就構成刑事毀損,最重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妨害名譽:透過擴音器在公開場合指摘對方「抹黑不道歉」,如果內容與事實不符,可能涉及公然侮辱或誹謗。
  • 違反選罷法:選舉期間以不當手段影響選情,這條最難纏,因為它不只是民事或刑事問題,還可能影響參選資格。

坦白說,這三條罪要全部成立不容易,但要讓一個參選人跑法院跑到腿軟、新聞跑馬燈洗好幾天,倒是綽綽有餘。對一個小黨或新人參選人來說,這種「負面聲量」帶來的傷害,往往比沒有聲量還要致命。選民會不會覺得這個人太衝動?會不會覺得他不夠理性?這些問號,可能在投票日當天變成具體的票數差距。

理性與法治,不該只是警方的口號

中和分局在聲明的最後說了一句話:「民主社會應建立在理性與法治基礎之上,表達意見務必保持理性,透過合法和平的方式。」這段話寫得中規中矩,但其實是所有選舉參選人都該聽進去的警語。台灣的選舉文化長期以來有一個壞習慣,就是把「激烈抗爭」跟「敢衝敢講」劃上等號,好像誰鬧得越大、誰就越有膽識。但真的是這樣嗎?

回想過去幾次選舉,真正讓選民記住的候選人,通常不是那些會砸雞蛋、噴漆、推擠的人,而是那些能夠清楚論述政策、解決問題的人。游智彬如果真心認為張志豪服務處的招牌有公安疑慮,正確的做法是蒐證後向市府檢舉、開記者會公布證據,而不是帶著雞蛋上演街頭行動劇。雞蛋砸下去,你以為砸的是對手的招牌,其實砸的是自己的政治信用

給所有參選人的一句話:選民要的從來不是誰的雞蛋丟得比較準,而是誰能真正解決問題。如果你還有時間準備雞蛋,不如把時間拿來讀資料、想政策。這場選舉,你不必討好所有人,但至少別讓自己成為法治教材裡的反面案例。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游智彬砸雞蛋會被判什麼罪?

游智彬目前被依毀損罪現行犯逮捕,同時張志豪服務處主任已追加提出妨害名譽及違反選罷法告訴,三項罪名將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最重可能面臨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金。

政治人物競選期間砸雞蛋算不算言論自由?

不算。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但毀損他人財物、公然侮辱或誹謗都已經超出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屬於違法行為,警方有權依法逮捕並移送法辦。

警方出動26人逮捕游智彬,執法是否過當?

中和分局表示現場部署26名警力是為了預防性維安與蒐證,避免雙方支持者發生衝突,逮捕行為是在游男丟擲雞蛋後才執行,符合刑事訴訟法現行犯逮捕的規定,並無執法過當問題。

被砸蛋的張志豪服務處可以求償嗎?

可以。張志豪服務處除刑事告訴外,後續還可針對招牌清潔或修復費用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要求游智彬賠償實際財物損失。

選舉期間遇到類似街頭抗爭該怎麼處理?

建議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由警方到場處理,同時錄影蒐證、保留財物損壞證據,事後可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切勿自行以暴制暴,避免衍生更多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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