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對等關稅無效後,美國總統川普日前改以《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實施10%稅率加上最惠國待遇(MFN)關稅。此關稅措施於今日到期,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因此在23日宣布,將根據先前針對強迫勞動等不公平貿易行為啟動的301調查結果,對佔美國進口總額99.4%的前60大貿易夥伴實施新關稅稅率。
台灣獲得相對優惠待遇
USTR指出,包含台灣、歐盟、日本等國的部分產品,在扣除最惠國待遇稅率後,適用第301條的關稅稅率將為10%或12.5%。根據美國301調查最終行動文件解釋,台灣最惠國待遇關稅若低於10%,則MFN與301條款關稅合計為10%;若高於或等於10%,則適用的301條款關稅為零。
我國行政院對此表示,由於美方肯定台灣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對強迫勞動貨品進口政策所作之承諾,因此給予我國301調查稅率為10%,且不疊加MFN稅率的相對優惠待遇,以及有特別針對臺灣的豁免清單。
各國反應差異明顯
此次USTR公告中,僅台灣與歐盟享有10%稅率不疊加MFN待遇。加拿大、印度、英國等17國,因已實施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等措施,稅率為既有MFN稅率加徵10%關稅;日本、南韓與瑞士等國為12.5%稅率不疊加MFN;中國、新加坡等其餘38國,則為既有MFN稅率額外加徵12.5%。
行政院補充,由於美方尚未公布「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且兩項301調查皆完成後,仍須待美方做出最終稅率決定,我國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致力爭取優惠待遇。
從產業面來看,台灣獲得10%的301關稅稅率且不疊加MFN稅率,可謂一大利好。這不僅彰顯了台美之間良好的貿易關係,也為台灣出口商提供了競爭優勢。不過,長期來看,台灣仍需密切關注美方的後續動作,並做好相應的應對策略。
後續觀察
雖然台灣在此次301調查中獲得相對優惠待遇,但未來的貿易環境仍存在不確定性。美國貿易政策的變動可能影響全球經濟格局,台灣出口商應密切關注相關動態,並及早制定應對措施。
建議讀者持續關注台美貿易關係的最新發展,並考慮與專業顧問合作,確保自身的業務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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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FAQ
美國301調查是什麼?
美國301調查是指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對其他國家的不公平貿易行為進行調查,並採取相應措施。此次調查主要針對強迫勞動等不公平貿易行為。
台灣在301調查中的稅率是多少?
台灣在301調查中的稅率為10%,且不疊加最惠國待遇(MFN)稅率。
哪些國家享有10%稅率不疊加MFN待遇?
只有台灣和歐盟享有10%稅率不疊加MFN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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