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針對去年北捷攻擊案後,桃園林男在網路預言「下一個張文」將現身並列出潛在攻擊地點,桃園地方法院最終認定其行為不構成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危害公眾罪,諭知無罪判決。
核心要點
- 去年12月19日,台北捷運發生歹徒張文連續攻擊事件,造成社會高度恐慌。
- 事發僅兩天後,32歲林姓男子於去年12月21日在社群網路發布「下一個張文,會出現」之言論,並列舉雙北39個捷運站為潛在恐怖攻擊地點。
- 新北市林口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後,迅速追查並於12月22日逮捕林男到案,桃園地檢署隨後依恐嚇危害公眾罪嫌將其起訴,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
- 然而,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指出,林男貼文內容為「預言」可能發生地點,而非指稱「他本人」為下一個攻擊者,故與刑法第151條恐嚇危害公眾罪的構成要件不符。
- 最終,桃園地院據此判決林男無罪,強調其行為與法律所定義的「恐嚇危害公眾」存在差異,並非直接威脅公眾安全。
一句話結論
此案凸顯了在網路言論自由與公共安全維護之間,法律認定「恐嚇」界線的精確性與挑戰,尤其在社會事件引發恐慌時,言論的解讀更顯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