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再運轉計畫送核安會審查!台電啟動重啟程序,力拚2028年前發電

台電公司今日正式向核安會提交核三廠再運轉計畫,此舉標誌著這座核能電廠重啟運作的法定程序正式啟動。根據經濟部長龔明鑫日前指出,核三廠有望在2028年前完成再運轉,為國內的電力供應注入新的動能。然而,計畫送審僅是漫長過程的第一步,後續仍需通過多重審查與嚴謹的自主安全檢查,方能取得正式運轉資格。

事實陳述與計畫概覽

台電公司表示,本次提送核三廠再運轉計畫至核安會,完全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1條規定辦理,符合法定程序。這項計畫已獲得經濟部核復同意,確認其提送審查的合法性與必要性。

這份再運轉計畫內容涵蓋五大核心面向,旨在確保核三廠在重新啟用後能安全、穩定地運作。這些面向包括:機組現況與未來計畫排程、人力配置與專業訓練、再運轉所需的各項工項及定期維護規劃、運轉期間的規範制定,以及全面的品質查證與稽查計畫。這些細節都將是核安會審查的重點,確保所有環節皆符合最高的核能安全標準。

各方反應與時程展望

針對核三廠的再運轉,台電公司強調,始終秉持「核安第一」的核心原則,嚴謹推動所有相關作業。他們表示,目前已著手進行多項自主安全檢查,展現其對核能安全的承諾與積極準備的態度。台電重申,即使核安會審查通過計畫,也無法立即發電,仍需完成一系列後續程序。

另一方面,經濟部長龔明鑫日前曾公開表示,核三廠有望提前於2028年前完成再運轉。這項預期為國內能源政策帶來了新的可能性,也反映了政府對於核能廠重啟的期望。不過,最終的運轉時程仍需視核安會的審查進度及結果而定,核安會對於審查時程擁有最終決定權。

再運轉程序與挑戰

核三廠欲重啟運轉,其流程絕非一蹴可幾,而是環環相扣、層層把關。台電說明,再運轉計畫主要是針對核電廠執照屆期後,重新啟用所需的各項整備作業。在核安會審查通過計畫後,台電仍須執行約18至24個月的自主安全檢查,這是一個耗時且嚴格的過程,確保機組各項設備與系統均符合安全標準。

完成自主安檢後,台電必須將安檢報告提送至核安會進行再次審查。這個階段的審查將由核安會主導,其審查時程將由核安會獨立決定。唯有在核安會審查通過並同意換發運轉執照後,核三廠才正式具備運轉發電的資格。這顯示了核能設施重啟的高度複雜性與對安全規範的嚴格要求。

後續觀察

核三廠再運轉計畫的提交,開啟了台灣核能政策討論的新篇章。從台電的計畫提交、經濟部的時程展望,到核安會的獨立審查權責,每個環節都牽動著未來的電力供應與能源結構。這項計畫能否順利推進,將考驗各方在核能安全、法規遵循與能源需求之間取得平衡的能力。